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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社会委领导到曹妃甸开展立法调研 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曹妃甸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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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黄正洪带领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曹妃甸开展《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区人大副主任高树林,人大…

       3月9日,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黄正洪带领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曹妃甸开展《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区人大副主任高树林,人大办公室、选任委、法工委、团区委等部门领导陪同市人大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柳赞镇未成年人保护站、柳赞镇司法所、唐山市冀东中学,了解了曹妃甸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中,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梦成作《曹妃甸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孙梦成局长在汇报中指出,曹妃甸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不断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治理工作机制,在犯罪预防、犯罪矫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目前全区基本建立起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体系,区法院、检察院、教育、团委、公安、民政、司法、妇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分工负责,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
  ——协调联动,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
  加强机制建设。区委、区政府建立了青年工作联系会议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为重点工作。团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以及重点属地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展,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合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工作质效。
  强化校园德育教育。印发《关于加强曹妃甸区德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德育工作一体化,有效推动德育教育衔接。以“先进校园”创建工作为重点,把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内容,把德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夯实全员育人基础。
  促进家校融合,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完善了控辍保学机制,建全了控辍保学台账,保障残障儿童、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利用省级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有序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区教育局与检察院合作,组建本地“冀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队伍,形成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大格局。开展青少年零违法、零受害“双零”社区创建,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强化校园周边及未成年人社会接触面治理。定期排查和整治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环境、安全隐患,加大“扫黄打非”“护苗专项”“净网专项”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教唆、胁迫、诱骗、利用青少年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加大对电信诈骗、校园“裸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清理学校、幼儿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积极开展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集中宣传活动。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升预防犯罪效果。以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镇街未保站、村居未保点三级架构为支撑,建立三级未保协调机制,实现全区未保站点覆盖率75%以上。落实强制报告、发现报告机制。督促未保站点和儿童主任督导员、妇联干部认真履行报告制度,注重搜集问题线索,遇有家暴、欺凌儿童,特别是性侵、虐待、侵犯未成年人身权利及其他危害青少年的行为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同时做好舆情控制、监护人的宣传引导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区检察、团委、妇联、学校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特殊预防,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个一”机制,通过一场训诫教育会、一次家庭教育指导课、一份帮教计划书,将犯罪预防工作往前延伸,变事后帮教为事前预防,及时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提前遏制犯罪风险。
  加强困难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定期对辖区内的儿童基本信息进行摸底,通过电话、微信或者上门等方式,对重点人群和家庭进行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为困境青少年提供物质、精神、法律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区民政局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
  ——惩教并重,用心用情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工作
  坚持惩教结合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部委托专业社工进行社会调查,查清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法治课堂、亲职教育、观护帮教。
  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管理。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政法一条龙”服务体系;加强法院、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合作,构建共同保护和综合协调的“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对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积极跟踪帮教。将未成年人案件作为秘密级案件管理,加强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防止泄露案件信息,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治。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矫正小组,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指导就学就业、开展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接受矫正,改过自新,顺利融入社会,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区社工站和未保站合并办公,由社工师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有效帮助解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从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矫正三个层面,庭审前、庭审中、判决前、判决后四个环节,对符合干预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心理状态及行为表现进行教育感化,有效缓解其心理压力与紧张情绪,涤除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阴影,为开启其绿色健康人生奠定基础。
  ——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校园内部法治教育。以道法新课程标准为基石,拓展学校法治教育途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知识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因人、因时、因材创造性的开展各项法治教育活动。区教育局利用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推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毒品预防信》,增强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有效治理毒品问题。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保证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法治教育教材,法治教育师资,法治教育经费“四落实”。采用法治教育主题班会、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教育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心理、安全、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有效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
  加强法治机关进校园工作。定期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讲座,“反对校园暴力”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木兰有约”法律知识讲座培训,“青春守护计划”,拍摄播放情景剧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内容涉及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性侵、远离毒品等多个方面,营造遵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察官分别在全区24所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学校重视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育心、育德、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原则开展工作,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二是用制度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制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网课期间心理疏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力保网课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良性发展;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三是组建专业心理疏导队伍。各中小学校摸排本校持有心理健康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涉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格证书的教师人员,结合班主任,成立本校的心理疏导队伍;积极联络社会中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帮助各校心理疏导队伍更加快速、专业的成长。
  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宣传。一是开展“主体团日”活动。团区委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网上主题团课150余期,开展“喜迎(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80余场次,在全区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法伴青春,护航成长”“中高考减压”等法治宣教和心理疏导活动60余场次,团区委微信公众平台“曹妃甸青年”设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板块,浏览量达3万余人次。二是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对全区170余家旅馆开展“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纹绣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开展“未成年人拒绝文身专项宣传活动”,另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汽车租赁行业监管不力问题、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等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三是创新宣教形式。拍摄《都是虚拟惹的祸》《没有如果》《岔路口》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情景剧、禁毒微型情景剧,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积极消除不稳定思想因素,传递社会正能量。座谈会上,市人大调研组区还听取了区司法局、团区委、民政局等单位关于该立法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编辑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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